9月28日,记者了解到,省教育厅再次下发了通知,严禁中小学校违规补课。
代课教师招收学生,收费指导作业被辞退。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秋季开学以来,部分地方中小学校,违规补课的行为,又有抬头之势。
近期,根据有关举报,经调查核实。
省教育厅又督办查处了,遂川县左安中心小学,余干县社庚初中,两起违规补课行为;
遂川县左安中心小学
对有1名代课教师招收学生指导作业并收取费用的遂川县左安中心小学。
给予违规教师辞退、校长批评教育的处分。
余干县社庚初中
对违规组织初三学生有偿补课的余干县社庚初中。
给予校长免职、初三年级组长行政警告、全县通报批评的处分。
严禁利用晚自习,组织学生补课或上新课
省教育厅在,最新的通知中强调,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政策要求。
严禁利用双休日和节假日组织学生违规补课或上新课。
严禁以家长委员会名义组织补课并收费。
严禁组织或诱导学生到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
严禁为提前结束课程而赶超教学进度、组织学生补课。
严禁利用晚自习组织学生补课或上新课。
严禁变相强制学生在校午餐而增加收费。
严禁利用国庆长假违规补课和收费。
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落实治理违规补课主体责任,加强对辖区内中小学校的监管,开展违规补课行为的专项督查;
要及时将严禁违规补课的政策要求传达到每一所中小学校和每一名教师,层层传导政策压力,坚决禁止违规补课行为;要发挥督学监督、社会监督、媒体监督、家长和学生监督的作用。
对各类违规补课行为进行全方位监督。
连续发生违规补课行为,当地教育局将被约谈
省教育厅强调,各地对各类违规补课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
对违规学校和校长、教师,要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工作约谈、责令检查、诫勉谈话、行政处分、调离直至撤职和取消教师资格”等处理。
省教育厅对明查暗访发现的违规补课问题突出的学校,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对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除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外,还将在当年县级政府高质量发展教育综合考核中记监管不力1次并倒扣分数,并责成设区市教育局对当地教育局进行约谈;
对连续发生违规补课行为的,省教育厅将直接约谈当地教育局。
此外,学生和家长如发现中小学校违规补课。
可拨打本报热线0791-86849110、15870032822举报。
来源: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廖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