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句古言,道是“屋漏又逢连夜雨”,极言人生中的背时纠结。可见,碰上“屋漏”这类糗事,是多么地让人揪心!可在我这平生中却碰上了两回!
第一回是在60多年前,那时我还是个乳臭未干的毛孩。记得有一天半夜,我睡得正酣,梦中,仿佛半空中传来了一声声急切的呼唤:“文子,文子,快醒醒!”
我睡眼惺忪,睁开眼,只见母亲撑着把伞,把我从被窝里扶起来。
父亲则手忙脚乱地在旁边团拢被子,搬去房间南面的竹床上。“干吗呀?你们这是……”
我不满于好梦被惊跑,揉着眼睛,嘟嚷着说。
“宝宝,外边在下大雨,我们家的瓦不知何时被调皮鬼抛石头给打碎了。现在正漏着雨呢!换个地方睡吧!”母亲把我安排好,也帮着父亲捋去床上的稻草垫,拿来只大木盆,搁在床板上盛接雨水。
次日一早,我父亲就搬出楼梯,颤颤巍巍爬上去,试图捡漏。可站在屋檐边,战战兢兢地怎么也生不出抬腿爬上屋面的勇气来。这也难怪。
他是家里几代中的单传,自小受祖父母的严格管教,不能游泳,不能爬树。
所以,长大后落了个恐高的后遗症。
幸好,这时一个邻居路过,见状后,立马大声说:“贵忠哥,你下来;我来帮你捡!”
一俟我爸脚跟落地,他“呼呼”地就窜上了屋顶,三下两下就把瓦给拨弄好了。
此时此刻,我们一家感觉特爽,深刻体会到友情的无价。
二.我所碰到的第二回“屋漏”厄运是十年前在上海。当时,小外孙已出生数月,急于要上户口。
可女儿无房,自己上的是单位集体户口,无法安放小孩。
当时上海房价在“嗖嗖”地疯涨,有房的,在待价而沽;想买房的干着急。
为此,老伴跑了好多地方,耗费了不少时光。终于,有一天,机会来了。在川沙一家铺头上方,有一间两房一厅的单元房,房东自称急用钱,愿意逆袭行情出卖,房价不菲;
但我们仍暗自念佛,爽快地成交了。我们迫不急待地搬了进去,小外孙的户口问题也解决了。
美中不足的是楼下的龙虾店有些吵,间或有些异味。
“人无完人,世无完事”我们自我安慰着,依然自我感觉良好。可不等我们的高兴劲得到巩固,从客厅天花板上“嘀嘀嗒嗒”滴下的“阵雨”,就把我们全家浇得透心凉!
原来是三楼的邻居在洗澡,她用的浴缸漏水。水流从她家拆除的空心隔墙里渗透到我家天花板上。
摇篮里的小外孙被淋得哇哇直叫唤,老伴不得不为他撑起了雨伞。
当时,我正好回上海休暑假。见状,就要上楼去找户主理论。
刚推开房门,见他佝偻着背,正在上楼。我和颜悦色地同他说明情况,并邀他入屋看看。
他面无表情,只是在门外朝我屋里张望了一下,看见我老伴打着雨伞喂外孙的狼狈像,他连声“对不起”都没说,只是答应回屋去看看情况。可这一去就没了音信。
交涉的次数多了,得不到解决,老伴她们只好将就着过这种“屋漏打伞”的日子。
这一呆,就是5年。
三.“屋漏又逢连夜雨”!楼上的麻烦还未摆平,楼下的龙虾店老板又寻衅闹事了。
原来,他生意兴隆,想扩大经营规模;动员我女儿搬家,将这房租给他。
可出的800元租金还不足川沙当时平均租金的一半。
老伴她们当然不答应。他就故意使坏,把烤龙虾的烟囱树到了我们的房间窗口。老伴气得大骂,声言报警。哪知,他冷冷一笑说:“快去报呗!你看着管不管用?”
老伴一气之下,果然拨打了“110”。警车是开来了,可问题根本没得到解决。
反倒惹来人家一阵“格格”的讪笑。女儿她们没法长待,只好同意廉价出租给他们。就这样,在“黑恶”势力面前,正义又一次低下了自己的头颅。
房子到手以后,老板没征得我们的同意,就擅自把所有的家具、家电扔光,在阳台上架起了雨篷,还在阳台的东头上戳个大洞,铺起了楼梯,与一楼贯通。
房间也改造成两间餐厅。原客厅漏水的地方,干脆树起板壁隔开封闭起来。
四.时间又过去了5年。
小区周围的百姓被龙虾店的臭味和噪音折腾得忍无可忍,逐级上报投诉,问题终于得到了解决。
它搬走了。
我们又回到了这间伤痕累累,家徒四壁的屋子里。女儿讲要重新装修。
可如果不解决三楼漏水问题再怎么装修都是徒劳。
我们又登上了三楼。
租户帮我们找到了户主。他来了,与十年前没多大的变化,只是背显得更佝驮了些。
这次,他的精明特质比以往表现得更加到位。
他清了清嗓门,说:“要我解决漏水问题,其实很简单。把浴缸搬走,地面做个防水,就行了。”
我们听后,一阵好乐。心想:他真够意思,连处理方案都帮我们想好了。
“不过,……”他话头一转,把我们的主观臆想送上了九霄云外。
那楼下的雨篷给我们带来的麻烦,你知道有多少吗?一、吵,二、招小偷。
对这,你们难道不要尽尽自己的义务吗?”
他随即堆出了狡黠笑容,说:“我看你拆雨篷可能有难度,那就帮我们做阳台和南窗的防盗网吧!
拆浴缸,打地基的钱不要你们全出的话,出一半总可以吧?
老伴一听,气得几乎要晕倒,说:“你有没有搞错?是你漏的水影响了我们,害我们受罪整整十年,我没要你们赔偿损失,你反而要我们出血,这世上还有王法,还有公理吗?”
“你不服,可以去告呀!那这浴缸就不动了呗!”他也用冷笑结束了我们的交谈。
五.在朋友们的指点下,我们走进了所在街区的居委会。
负责民事调解的小S,热情地接待了我们。听过我们的申诉后,他想了想,说:依我看,这官司你不要打,打了会吃亏的。因为,龙虾店原先在阳台上搭的雨篷,是违章建筑物。‘民不告,官不究’。
你一告,肯定要判你拆。那请师傅工钱高,花费大着嘞!
而且,根据这里的惯例,搭了雨篷的,就得给楼上的做防盗网。那材料差些,小些,也不要紧嘛!
他这人我知道,很犟。
要你出点钱,就意思一下,能去除十多年的麻烦,也值。
否则,你迟迟没法开始装修,多一天就要多损失一天的租金,起码得百把块吧!”我听罢,心想:尽管他明显地在救“边架”(注),可的确,我们这些“外浜头”弱者,哪斗得过“地头蛇”?
只有“破财消灾”,吃亏买平安了。
主意一定,我劝走了愤愤不平的老伴,伸手在那“不平等条约”上签了字。
为此,我的钱包也漏水了,足足损失了2400元!
2018,11,3于上海浦东
注:“救边架”是干越方言,意指:那劝解纠纷的人貌似公允,实则偏袒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