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禁渔期相关工作,有效保护渔业资源及自然生态环境,3月18日上午,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检察院,在鄱阳湖环湖乡镇向渔民进行禁渔期法制宣传。
活动主要通过宣传车队广播宣传、张贴禁渔通告、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
告知广大人民群众在3月20日至6月20日是禁渔期。
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禁渔区进行捕捞或者收购、运输、储藏、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对违反禁渔期规定的电鱼、毒鱼、炸鱼以及私捕滥捞等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环境的违法行为。
将严格按照有关条例进行查处和处罚。
此次活动,共张贴禁渔期通告50余份,散发宣传单200余份。
通过广泛宣传,增强了群众对禁渔期各项政策、法规的认识,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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