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吓执法人员,企图报复执勤交警,日前,上饶余干一名男子因为一时冲动,被拘留9天。
这是7月29号上午10点,上饶余干民警在城区阳水沟街进行道路整治,电动车驾驶员彭某因违法加装遮阳伞,按规定得强制拆除,可他拒不配合。
对于交警的正常执法,彭某不配合,反而威胁说要叫上几个朋友,等执勤交警下班后再算账。
一时冲动的彭某,最终被带回大队接受教育。
彭某:因为我法律意识淡薄,另外我读书少,对法律不懂,我以为我随口说几句没有事情,我向大家道歉,以后我绝对会按国家法律来做 。
依照相关法律,彭某由于使用暴力阻碍民警执法,被行政拘留九天。
温馨提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人民警察是平安的守护者,绝不可以侮辱。如此辱骂、恐吓,要想想后果,请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来源:都市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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