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马玉福(副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涉嫌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由江西省吉安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上饶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日前,上饶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对马玉福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简历
1980.12—1983.11 赣县田村乡政府干事
1983.11—1987.05 赣县田村公社团委副书记(其间:1984.09—1986.09江西电大党政干部管理专业学习;1984.12转为国家干部)
1987.05—1990.01 赣县长洛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1990.01—1992.03 赣县长洛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92.03—1992.10 赣县茅店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92.10—1996.07 赣县茅店镇党委书记
1996.07—1996.11 赣县茅店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1996.11—1997.11 赣县县委常委,茅店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1997.11—1998.07 信丰县委常委
1998.07—2001.01 信丰县委副书记(1997.08—1999.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政法专业学习;
1998.09—2000.12江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在职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2001.01—2005.12 寻乌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5.12—2008.08 赣州市章贡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8.08—2011.06 寻乌县委书记、人大主任
2011.06—2011.09 赣州市委副秘书长(正处级)
2011.09—2019.03 赣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9.03—2019.08 赣州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鹰潭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原党组成员、副主任乐建红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鹰潭市委批准,中共鹰潭市纪委、鹰潭市监委对鹰潭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原党组成员、副主任乐建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乐建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
违反组织纪律,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套取国家资金送给从事公务的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在招投标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
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乐建红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漠、法治观念缺失,追求低级趣味,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受贿犯罪,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鹰潭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鹰潭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乐建红开除党籍处分;
由鹰潭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乐建红简历
乐建红,男,汉族,1973年10月生,江西贵溪人,大专文化程度,1994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7年2月至2010年12月,任贵溪市冷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10年12月至2016年6月,任贵溪市塘湾镇党委书记(2010年12月至2011年3月期间兼任人大主席);
2016年6月至8月,任贵溪市正科级干部;
2016年8月至2019年1月,任鹰潭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9年1月至12月,任鹰潭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廉洁江西